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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发布"双节"餐饮消费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发布时间:2018-01-01 11:35:13  |  来源:长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秦金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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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保定发布“双节”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李艮春 摄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监管处处长龚敏发布预警提示。王爱华 摄

12月29日上午,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两节”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进一步保证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双节”。

据了解,本次餐饮消费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内容涉及消费者外出就餐、旅游景区就餐、农村集体聚餐的注意事项、餐饮服务单位服务标准和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后引发疾病后如何处置等内容。

预警信息显示,建议消费者外出就餐、预定年夜饭或网上订餐,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注意查看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等级,寻找“笑脸”就餐;应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尤其是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

消费者在旅游景区进餐时,应注意选择证照齐全、量化等级B级以上、内外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经营或卫生状况不良的场所消费。不购买无冷藏、无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的小吃摊点或流动摊贩出售的凉熟食制品。不食用无资质企业供应的快餐、盒饭。

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年夜饭的提供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加工制作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超负荷经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严格食品加工规范,防止生熟交叉,控制温度与时间。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注意人员卫生,严防带病上岗。

农村集体聚餐,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制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制品必须彻底加热后食用。农村集体聚餐不宜加工凉菜,不宜食用感官异常的食物。餐具和接触熟食的用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承办宴席的厨师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承办厨师和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做好食品留样,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食品和食品原料与非食品原料及危险化学品混放。

同时,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应保留好消费凭证,及时到医院就诊,与就餐单位取得联系,并向当地卫计委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要注意保留好剩余食品和吐泻物,交由卫生部门进行调查认定。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监管处处长龚敏称,节日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广大消费者可拨打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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