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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治理保健品行业乱象还需监管发力

发布时间:2018-02-08 09:59:19  |  来源:中国食品报  |  作者:王超  |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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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品市场乱象已经存在多年,近年来我国经相关部门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多达9900种,地方各级部门批准的各种“食字号”“健字号”等相关产品达5万种之多。据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医疗保健品行业专项调研及投资价值预测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我国70%以上的保健食品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现象,有相当比例的保健食品为假冒产品。老年人是保健品消费的主力,而这个消费群体的一个明显特征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被忽悠。而《上海市民保健消费状况社会调查》报告中提出,针对保健品市场出现的诸多问题和种种乱象,须尽快建立常态联动机制,并运用多种有效监管手段,把保健品市场真正监管起来,做到让广大消费者购买方便、使用放心、维权安心。

厘清保健食品法律概念与商家使用概念之区别

报告显示,目前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存在认知上的误区。我国保健食品有明确的法律概念。但实际情况是:法律概念上的保健食品和商家经常使用的概念存在严重“脱节”。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医用营养品等产品让消费者眼花缭乱。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能从“概念”入手,厘清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概念和商家使用概念的区别,为混乱的保健食品市场正本清源。

加大保健食品生产和营销领域监管力度

保健食品是要具备一定的保健功能的。针对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能及含有特定成分,是保健食品有别于药品或一般食品的3个重要标志。部分商家为避开准入门槛的严要求,忽视商品本身的品质,直接在营销环节上夸大宣传“功效”,导致大多数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功效”期待过高。因此,建议监管部门从保健食品生产准入开始,在生产上对保健食品的功效成份及含量严格把关,适当引入第三方权威机构监测监控。

缩短投诉受理流程 拓宽消费维权渠道

调查显示,发生消费争议时,消保委是消费者首选的投诉处理渠道。但是消保委作为调解职能的社会组织,职能有限,也无相应专业鉴定资质,在处理复杂的保健消费争议时“力不从心”。专家建议,拓宽消费维权的受理渠道,方便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举报。

总结当前我国保健品行业政策环境分析认为,治理保健品市场之乱并非小事,而是关乎人命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必须从根本上治乱。必须把“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贯穿始终,制定保健品行业统一标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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