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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食品散装裸卖回潮,“病根”是啥?

发布时间:2018-03-16 09:46:00 | 来源:中国食品报 | 作者: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速冻食品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喜欢。由于速冻食品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较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不足,散卖就是其中很典型的一个。

据一些业内“老人”介绍,速冻食品最早都是散卖的。 后来,行业不断发展,散卖因卫生安全问题遭到诟病。在国家有关部门和一些企业的共同努力下,2007年《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正式发布,业内掀起了一股“禁裸风”。 三全、思念等品牌也顺势推出适合家庭消费的、500克左右的小包装产品,销售至今。

然而,笔者近日走访市场时发现,部分地区速冻食品散卖的问题依旧严重。

新变:

散卖区域集中在三四线城市,大包装产品被拆开了卖

2018年初,笔者出差去了趟邯郸。在这个消费能力媲美省会石家庄的河北城市,速冻食品散卖的情况让笔者吃了一惊。

在当地一家知名超市“美食林”笔者看到,多款不知名的丸子被堆倒在冷柜中,销售时不带任何外包装;邻柜中,散装的速冻水饺也“赤裸裸”地呈现在消费者面前。不时会有顾客拉开柜门,对柜中的水饺和丸子“检视”一番,徒留一个忘记关上的柜门。

无独有偶。在郑州市某县的一家便民超市,河南三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5公斤装丸子,被拆开放在冷柜中散装售卖。此外,其他企业的牛羊肉卷产品也在处于散装销售状态。

在其他超市、社区便利店中,笔者还见到过手抓饼、黄桃、菜角、糖糕等速冻产品散卖的身影。随着速冻食品品类的不断丰富,散卖品类也呈增多趋势。

和之前大小超市、大小品牌均存在散卖情况不同,目前散卖集中在三四线城市、乡镇市场或者大城市的小型超市中,多是中小品牌的产品,一二线城市的大型超市中散卖产品出现得较少。

不仅散卖区域有了变化,散卖形式也和原来有了不同。当前散卖的产品中,除了少部分像原来那样不见包装袋、直接堆倒在冷柜销售外,还有一部分是厂家生产的大包装产品,比如5公斤或2.5公斤装产品,拆开包装袋之后,散装称重销售。相比之下,拆开包装袋的形式无疑相对规范些,因为消费者可以从包装袋上找到很多信息,如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配料表等。

速冻食品散卖给了一些不法商贩投机取巧的机会,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知名速冻食品品牌A就曾遭遇过此类糟心事。

A品牌接到一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在当地购买了一斤标注为“A品牌”的散装汤圆,吃出了铁丝,且铁丝卡在喉咙中取不出,只能就医。A品牌自检认为,产品出厂前都会经过一个金属检测仪,不可能出现吃出金属丝的情况,而且销售的都是带包装产品,不应该出现散卖情况。

为弄清事情原委,A品牌从当地经销商着手调查,得知当地经销商为提高利润,购入了其他小品牌产品,并打上A品牌的商标进行销售,最终引发了该事件。

在业内人士李乐(化名)看来,这也是一些大品牌积极推动“禁裸令”的重要原因。“市场上流通的产品都带包装的话,鱼目混珠的情况就会少一些。如果大家都是散装销售,就没法彰显品牌,大品牌很容易成为‘背锅侠’。”

他认为,散卖还很容易导致“新旧产品混杂”。“散装产品上货是直接倒入冷柜的,这样上面产品的生产日期会比较新,下面的就会很旧,甚至可能过期。”李乐补充说,“速冻食品散装销售,还可能会在消费者自助选取时,由于用具操作不当给食品造成污染,带来安全隐患。”

郑州宝康食品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马福艳则认为,消费者从选取产品到包装称重,环境温度是不能控制的,这也是个食品安全隐患。“速冻食品对包装车间的温度有要求,在要求的温度下包装出来的产品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超市里,消费者自己选取产品然后再包装,显然不符合要求。”

探因:

消费者需求与行业发展不完善催热散卖

一方面是散卖潜在风险众多,另一方面是越来越多的产品加入散卖队伍。散卖之风缘何如此之盛?

在马福艳看来,消费者有需求仍是散卖得以生存的主要原因。“如果不考虑卫生条件,散卖产品确实比带包装的方便,尤其对两三口之家来说,可以花同样的钱,品尝到更多种类的产品。”

她认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也是导致散卖盛行的原因之一。“这从散卖集中在欠发达地区可见一斑。这些地方的人们食品安全卫生意识稍弱,容易忽略散卖的危害。”她分析,未来想要杜绝散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对消费者进行教育引导。

三全经销商刘鹏很赞同这一观点。他介绍,在焦作、泌阳的超市里,三全销售的基本上都是小包装产品。“我经常跟一些店老板交流,告诉他们散卖的风险。他们直接面对消费者,一旦出现问题,是第一责任人,所以大家逐渐接受了小包装产品,并对消费者进行教育、引导,帮着分析利弊。”

可是据他观察,当前火锅料丸子行业中,散卖仍比较普遍,“至少六七成产品都是散卖的,只有三成带包装销售”。

而据另外一位业内人士王轩(化名)分析,我国速冻食企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也会导致很多品类散卖。针对不同渠道,大企业可以推出不同规格的产品,小企业则可能不具备这种为渠道定制产品的能力。所以对于商超渠道的一些大包装产品,经销商就会拆袋销售,或者干脆直接堆倒在冷柜中散装销售。

事实也验证了这一点。以手抓饼为例,当前超市中,仅有安井、三全、思念、云鹤、笑脸、粮全其美、乐世小厨等少数品牌,针对家庭渠道推出了4片或5片装产品,其他品牌的产品则多是桶装或者整箱装。这也就意味着,为了满足家庭需要,市场上必然会存在散卖情况。毕竟家庭冰箱容量有限,买一箱手抓饼做储备确实是个巨大的负担。

问“法”:

“禁裸令”出自推荐性行标

强制性标准未做规定

从速冻面米到火锅丸子,再到牛羊肉卷、方便果蔬,散卖的品类越来越多。那么速冻食品散卖是否合法?笔者就此查询了有关标准。

经查询发现,行业内最早提出禁止速冻食品散卖的是《SB/T 10412-2007 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其中的“9.2包装形式”明确规定:销售包装应完整、严密,封口牢固,不易散包;不经包装的产品不得销售;包装形式分为盒装、袋装、箱装等。

速冻面米食品“禁裸令”也由此而出。据当时商务部公布的消息称:“违规的商超,则将依据《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但让笔者疑惑的是,这是个行业推荐标准,不具有强制性。

同样地,《SB/T 10379-2012 速冻调制食品》10.2.2也规定:单件包装应完整、封口严密,无破损;包装箱应牢固、完整、外表清洁。“11销售”规定:产品应在小于等于零下15摄氏度的低温陈列柜中带预包装销售。值得一提的是,该标准同样是推荐性的。

而在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9295-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中,并没有关于速冻产品在销售时,是否必须要包装完整的要求。其实,早在2011年,这个问题就在行业论坛上引起过讨论,结果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有人发帖问:“如果一个企业制定了一个符合国标的标准,没有规定必须带包装销售,是不是就可以散卖了?”

该问题下,有人回复:“一般情况下,一旦有了国标,相应的行标就失效了。因此,也就不存在禁止散卖的说法。”还有人说:“若《SB/T 10412-2007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纳入QS管理,那么它就变成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了。”

说到底,速冻食品去除包装后,堆倒在超市冷柜中散卖究竟是否合法?大包装拆开后,在超市称重销售算不算散卖?又是否合法?问题的答案究竟如何,笔者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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