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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虾季,订外卖让人不放心 半数找不到卫生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8-04-23 10:05:56 | 来源:扬子晚报 | 作者:张可

       为了规范良莠不齐的外卖市场,国家在今年明确要求APP平台上的外卖店铺必须要明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然而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栏目记者近日随机登录一家APP外卖平台发现,十家龙虾店居然有五家证照不齐,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缺失最为严重。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士表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好比开车人手中的“驾照”,应该杜绝“无照驾驶”,保障餐桌安全。

消费者投诉

点了十几次外卖龙虾 无意中发现没有卫生许可证

南京南湖有一家大排档,虽然店面不大,每晚“骑手”来这家店取餐送外卖的络绎不绝,到了龙虾上市的季节,生意更是蒸蒸日上。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喜欢吃龙虾,又怕排队,由于家住在集庆门大街,手机上的一款APP外卖就会推荐这家店。“我看推送的还比较靠前,离家也近,其他用户好评不少,就一直在这家店点。”从去年开始到今年,王先生已经点了这家店的外卖十几次。

但最近一次王先生点龙虾时,无意之中,点开了店铺页面中的食品安全档案,发现这家店只上传了一张营业执照,并没有按照规定同时公布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王先生告诉记者,龙虾虽然好吃、流行,但其卫生情况始终让人提心吊胆。“此前就有规定证照不齐不能做外卖,为什么这家店还能出现在这个平台上?”

记者调查

APP上的龙虾店情况怎样?10个龙虾外卖店,5家两证有问题

眼下南京逐渐入夏,小龙虾已大量上市。便捷的外卖平台让吃货们坐在家中等着龙虾送上门。4月21日,记者登录一家APP的外卖平台,随机查找了提供外卖龙虾的10家店铺。

记者在搜索栏中输入“龙虾”,并按照APP推荐的“点评高分”筛选排序。第1个出现的“刘记弟兄龙虾(仙鹤街店)”,进入店铺,点击“商家”页面中的“查看食品安全档案”,其中只有一张“营业执照”。第2家蟹步虾来,营业执照显示店名为“蟹部虾来”,经营者姓沈,富春江东街77号,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显示店名为“提琴香小吃店”,法人姓刘,地址为富春江东街79号。此外,金五爷龙虾(大行宫店)、红军龙虾·香辣蟹(盐仓桥店)、“艳赤虾精品龙虾馆”都是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剩下的盱眙杨氏青龙虾、徐四怪龙虾私房菜、刘记弟兄龙虾(总店)、一哥龙虾馆、谷记凡不了龙虾等5家两证齐全、信息吻合。

再看看不分季节始终是外卖订单“主力军”的烧烤。记者用同样的方式在这款APP上挑选10家烧烤外卖餐饮店。其中,乐见烤鱼·活鱼现杀烧烤、烤满堂(石鼓路店)、蔡氏冷串串、517龙虾烧烤、虾摆龙虾等5家都是两证齐全、信息相吻合。虾客行、小周烧烤、大高幸烤肉(凤凰西街店)、梁记铁板鱿鱼油炸串串、金陵烧烤龙虾坊等5家都只显示营业执照。

业内人士:

外卖平台负责审核,没有“两证”不该出现在平台上

两证目的是打击“苍蝇馆”

去年年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外卖店家、外卖平台和送餐人员都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其中有一条是,从今年1月1日起,所有外卖店家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继续经营。这是基于 “线上线下一致” 的原则:对外卖店家的要求应该和实体店一致,包括对食品质量安全和法律许可的要求。

“其实互联网外卖的这项规定主要是针对俗话说的‘苍蝇馆子’,因为互联网外卖将开店的门槛降低了,如果平台把关不严,一些无资质的黑店、家庭作坊,都可能成为网红店铺。一旦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对后续的投诉、维权都会带来麻烦。”一家互联网外卖平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平台对店铺需要进行线上线下的多次审核,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店铺出现在平台上做外卖,是不应该的。

除线上审核,还要线下踩点

他表示商家申请入驻外卖平台除了需要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外,还需要商户门头照片、环境照片和签约人信息身份证照片。在上述资料齐全后,平台将逐一审核每一份资料,审核通过后,会与合格的商户签订合作协议。在整个过程中,平台会有专人对接商户,多次线下踩点、拍照取证,确保商户信息真实准确。

“为何会有证照不齐的店铺出现?还是因为外卖平台法律意识淡薄,在制度执行和保障上忽视了证照齐全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他认为,外卖平台应从审核流程制定和具体执行上杜绝外卖店资质不全的问题,同时应调查涉嫌为无证餐饮提供交易网络平台以及未尽到审查义务的行为。

主管部门:

没看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费者千万别订餐

玄武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科长罗亚玲介绍,外卖平台APP对平台上外卖网店的把关负有责任。国家法律法规对外卖平台上的店铺资质和信息公示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同时,《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罗亚玲解释说,对于一个外卖网店来说,营业执照就像是“身份证”,而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像是驾车人的“驾照”,是从事餐饮行业资质的证明。“同时两个证应该信息对应,特别是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两证有但对不上也是不行的。”她介绍,在玄武区,市场监督部门已经和各家的平台建立微信群,同时每周都有见面的约谈。一旦发现平台店铺的问题,就会第一时间通知平台处理。如果用户在平台上发现南京地区有证照问题的外卖店铺,可以第一时间拨打12345热线进行反映,热线会将投诉交由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张可)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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