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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执法总队查处一起农药违法案

发布时间:2018-09-18 12:34:1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中国网9月18日讯 在2018年农资打假工作中,湖北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分工协作,成功指导宜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查处一起生产经营劣质卫生用农药的典型案例,打响了湖北省查处卫生用农药领域执法的第一枪。

2017年12月底,一名广西职业打假人网购标称武汉宝世卫生药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卫生杀虫气雾剂后,以未标注农药登记证、标签标注内容不符合规定等为由,先后投诉到武汉、宜昌两地农业部门,因公司注册地在武汉、生产基地在宜昌。湖北省两地农业执法部门迅速开展调查,并就初步调查情况向省总队专题汇报。

湖北省总队高度重视,立即联合省植物保护总站、武汉市农业执法督察总队、东西湖农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连夜赶赴宜昌,并抽调15名执法骨干到该卫生用农药生产车间进行检查勘验、证据登记存、抽样送检、标签核对等提取证据工作。由于该案件生产地、销售地不在同一区域,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存在一定的争议,2018年2月24日,湖北省总队研究并征求武汉市农业执法督察总队意见,决定指定宜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查办此案。

随着案件调查深入,发现存在涉案企业违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新旧法规如何衔接等问题。2018年3月27日,湖北省总队组织省植物保护总站、武汉市农业执法督察总队、东西湖农业执法大队、夷陵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局执法专家召开案件会商会,积极帮助解决执法人员办案过程定性难等问题。

经调查,武汉宝世卫生药械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三种违法行为:具体为生产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生产农药;生产劣质农药。

宜昌市农业局依法决定对武汉宝世卫生药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没收该批次劣质杀虫气雾剂和公司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对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处没罚款合计171005.32元。因没收的劣质杀虫气雾剂属于易爆易燃且具有毒性,经请示,将已没收的7632瓶劣质杀虫气雾剂交于有资质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向宜昌市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书面报告无害化处理结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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