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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消保委发布一年前比较试验结果 李锦记、海天强势回应

发布时间:2018-10-16 08:55:0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江苏省消保委发布酱油比较试验报告后,事件持续发酵。目前,李锦记、海天两大酱油行业巨头,已经先后进行回应。

2018年10月12日 ,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一份2017年8月份进行的酱油产品比较试验报告。这次比较试验的120个样品,有30个进口酱油、90个国产酱油。其中,112个酿造酱油、8个配制酱油。根据试验,有29个样品不符合国标,主要集中在标签标识、营养成分标注和品质指标方面涉及国内外多个酱油品牌。

也就是这份比较试验报告发布后不久,李锦记便首先做了回应。10月14日,李锦记首先在其官方微信上发布回应称,一直以来,李锦记始终严格坚守产品品质,努力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本次所涉及到的李锦记锦珍生抽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为合格产品。

在该公告中,李锦记表示早在2017年9月17日,李锦记曾收到江苏省消保委信息,告知在其所做的一项比较试验中,其中的一份抽检样品——2016年12月5日生产的李锦记锦珍生抽500ml,钠含量检测数值不符合相关标准。李锦记对此比较试验的结果提出异议,但是未能得到江苏省消保委的回复。

就在李锦记发布公告后的第二天,也就是10月15日,李锦记再次发布一份声明《李锦记关于江苏省消保委比较试验称锦珍生抽钠含量不合格的说明》。

该声明提到,在2017年9月26日,李锦记将江苏消保委认为不合格的抽样样品(2016年12月5日生产的李锦记锦珍生抽500ml)的同批产品留样,送到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钠含量是合格的。此后,李锦记将这一检验结果反馈给江苏省消保委,希望能够另行复检,但并未得到同意。后来李锦记多次沟通,希望按照国家规定的抽检流程进行复检,但一直未果。

“我们当时对江苏省消保委的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希望对方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安排第三方有复检资质的政府机构进行复检,但是江苏省消保委告知我们,他们这次做的是比较试验,不是国家政府部门的抽检,所以不会按国家复检规定接受任何的复检。” 一位李锦记的工作人员表示。

无独有偶。就在李锦记发布声明的第二天,酱油行业的另外一大巨头海天也发布回应。在10月12日江苏消保委发布的报告中,提到2017年1月份生产的一瓶海天500ml生抽酱油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NRV%计算有误。

海天表示,NRV%是营养成分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是食品营养标签上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多少的参考指标,计算公式为:(营养成分含量/NRV参考值)X100%= NRV %。按照公式可计算出该瓶生抽蛋白质NRV%=0.9(实测蛋白质含量)÷60(NRV参考值)×100%=1.5%。而海天在该瓶生抽标签中把蛋白质NRV%仅标识为1%,因为标示值低于了计算值,所以被点名了,造成了消费者对海天酱油品质的误解。

截至目前,深处漩涡的酱油行业企业发布回应的同时,也表达了对品质的关注。海天表示,会依然坚守产品品质不动摇。李锦记则表示,李锦记将一如既往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

责任编辑: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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