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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育生堂药业多次登上“黑榜”,食品安全“底线”该如何守住?

发布时间:2024-01-31 14:22:57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王子娇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1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 第2号〕。

其中,京东合源绿晟大药房旗舰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河源合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育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锌镁片(48g(0.8g×60)/瓶,百维奇,2022/7/6,保质期:24个月),其中锌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维生素B6、维生素B1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经检验,维生素B6检验值为0.594mg/每日(每日食用量以2片(1.6g)计),标准值为0.2-2mg/每日且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标签标注要求不小于0.80mg/每日(明示值:1.00mg/每日(1.6g))。

据了解,维生素B6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主要以辅酶的形式参与人体内多种物质及能量代谢。维生素B6缺乏容易导致肌肉酸痛,身体疲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6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2—2mg范围内,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6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维生素B1检验值为0.474mg/每日(每日食用量以2片(1.6g)计),标准值为0.2-4mg/每日且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标签标注要求不小于0.80mg/每日(明示值:1.00mg/每日(1.6g))。

维生素B1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能够参与人体内能量代谢,对维持神经、肌肉特别是心肌正常功能方面有重要作用。维生素B1缺乏容易导致人体产生疲劳,还可能引起脚气病等神经—血管系统损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2—4mg范围内,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1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锌检验值为17.6mg/每日(每日食用量以2片(1.6g)计),标准值为1.7-12mg/每日且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标签标注要求不小于9.60mg/每日(明示值:12.00mg/每日(1.6g))。

锌是人体必需的微量营养素,对生长发育、免疫功能、物质代谢等均有重要作用。锌缺乏可能导致味觉障碍、生长发育不良、皮肤干燥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锌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7—12mg范围内,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锌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育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此前就曾多次登上食品安全黑榜。仅在2023年一年中,便出现3次产品质量问题。

根据2023年12月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中,标称安徽育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多肽高锌高铁粉(生产日期:2022年8月12日),维生素A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维生素A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在人体代谢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婴幼儿生长发育不可缺少的微量营养素。维生素A缺乏可能引起夜盲症、干眼症等眼部症状,还可能会导致食欲减退、免疫功能低下,造成婴幼儿生长发育迟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20—375μg范围内,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2023年10月13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标称安徽育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锌镁片(生产日期:2022年7月6日),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维生素B₁、维生素B₆等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

2023年9月27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0期),中山市东区爱宝宝母婴店销售的标称安徽育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多肽高钙粉(30克(2g/袋×15袋)/盒,百悦高+图案,2023-03-02),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菌落总数(CFU/g)检验结果为2400,2500,1900,1700,14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M=10000。

资料显示,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据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在2021年也曾两次被通告产品不合格。

根据2021年11月26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48期),安徽育生堂药业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茵全营养包(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生产日期2021-03-10,规格型号:192g/盒),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出值为24.3g/100g,标准值为≥25 g/100g。安徽育生堂药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据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辅食营养补充品是一种含多种微量营养素的补充品,其中含或者不含食物基质和其他辅料,添加在6-36月龄婴幼儿即食辅食中食用,也可用于37-60月龄儿童。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应不低于25g/100g。

2021年5月1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7期)中,标称安徽育生堂药业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十月韵育I特膳复合营养包 孕妇营养补充食品(生产日期2020-07-12,规格型号240g(4g×60袋)/盒),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发现,其中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1.3μg/每日,标准值为20-55μg/每日。安徽育生堂药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参与构成很多酶类,可以保护细胞和组织,维持其正常功能。常见保健品中硒的含量值会在企业标准中功效成分一栏注明,在标识范围内即为合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规定营养补充食品中硒含量为20-55μg(以每日计)。

据了解,安徽育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以加工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中药提取物等产品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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