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聚焦

山东强盛食品公司、兰陵县贵裕食品公司因检出不合格食品被罚款

发布时间:2021-03-23 11:39:16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

2021年3月22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鲁市监通告〔2021〕21号)。

山东强盛食品公司分装的香脆青豆不合格被罚6.8万元

其中,在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枣庄华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山东强盛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分装的香脆青豆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009831787。

2020年11月24日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山东强盛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并督促该公司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

山东强盛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五)项、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之规定对山东强盛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50元,并处罚款68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枣市监罚/听告〔2021〕401号。

兰陵县贵裕食品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和纯粮米醋(酿造食醋)不合格被罚7万元

在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兰陵县贵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和纯粮米醋(酿造食醋)不合格,抽样单编号分别为GC20000000004935394和GC20000000004935395。

针对黄豆酱油(酿造酱油)不合格,2020年12月14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兰陵县贵裕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并督促该公司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

兰陵县贵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兰陵县贵裕食品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68元,并处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临市监处字〔2021〕2-011号。

针对纯粮米醋(酿造食醋)不合格,2020年12月3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兰陵县贵裕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并督促该公司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

兰陵县贵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兰陵县贵裕食品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68元,并处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临市监处字〔2021〕2-011号。

责任编辑:陈思

奶粉食用指南 守护宝宝健康成...提供奶粉喂养指南,解读奶粉配方成分,帮助新手爸妈理性选择奶粉。【详情】

点滴营养,绽放每个生命蒙牛乳业推动营养知识普及、提升国民健康水平。【详情】

第29届中国厨师节展大师厨艺,品津门美食,挖掘特色饮食文化。【详情】

科学饮水 健康生活关注中国网食品频道饮用水专题。【详情】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新华网食品 | 中国经济网食品 | 人民网食品 | 央视网美食 | 光明网食品 | 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 | 红餐网 |

关于我们ABOUT US

中国网食品频道坚持“给你一个真实的中国”的永恒追求,融合各地民族风俗、地方特产,延伸至整个食品行业,展示中国食品丰富性、多元性,搭建中国食品展示平台。

联系方式CONTACT WAY

新闻热线:010-88564110

投诉建议:010-88564110
电子邮箱:

foodchina01@126.com

版权说明COPYRIGHT NOTICE

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中国网食品”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