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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严惩!雅培1段奶粉检出香兰素,罚没合计超12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8 11:02:16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

近期,雅培1段婴幼儿奶粉检出香兰素,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909万元重磅罚单,但雅培仍回应称该批次产品中检出的极微量香兰素对婴幼儿健康无危害。

遭遇909万元罚单,雅培回应称对健康无危害

5月6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处罚决定,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没收违法所得343.74万元并处罚款罚款909.31万元,罚没合计约1,253.05万元。

而据雅培回应称,该处罚指的是在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中,雅培铂优恩美力配方奶粉1段900克产品(产品批次18042NT,生产日期2020年6月3日)检出极微量香兰素。

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验,该批次产品的香兰素项目实测值为171.6μ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后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复检,依然被判定为“不符合”。

雅培称已主动展开召回行动,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完成了对市场中存留的该批次产品的全部回收工作。但雅培同时表示,1段奶粉中检出香兰素,并非是主动添加,检出的极微量香兰素是因为雅培集团爱尔兰工厂在生产线更换品种生产时,对生产管道清洗不彻底,致使生产管道中残留了前序产品含有的香兰素,造成上述批次产品的香兰素成分污染,而且该批次产品中检出的极微量香兰素对婴幼儿健康无危害。

据了解,香兰素是一种常用食品添加剂,广泛运用于各种需要增加奶香气的调香食品中,尤其是乳制品、烘焙食品、饮料和食用油中。研究表明,香兰素作为食品添加剂中的一种,只要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并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但是香兰素有可能增加婴幼儿日后出现偏食、挑食、厌食等的味觉依赖的风险。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婴幼儿配方食品被列在《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中,凡使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品用香料,即1段婴儿配方奶粉中不得添加任何食品用香料。

无独有偶,因香兰素“翻车”的进口婴幼儿奶粉品牌并非只有雅培。

2020年11月2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07号)。通告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陈典飞婴儿用品商行销售的北京世达环球科贸有限公司进口的“荷莱蕊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抽样单号:GC20000000606431434,规格:900克/罐,生产日期:2019-08-19),检出香兰素及乙基香兰素成分。而荷莱蕊隶属于康维多品牌,是荷兰百年乳企艾迪哈公司旗下的婴幼儿奶粉品牌。

因违反广告法,雅培曾遭多次处罚

据查询,自2016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雅培华多次因为发布不当广告,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2020年12月24日,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沪市监徐处〔2020〕042020000232号),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被罚款11.60万元。

根据2020年10月12日,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沪市监杨处〔2020〕102020000220号),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罚款194.807151万元。

根据2019年3月2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沪监管浦处字(2019)第152018016500号),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被罚款20.00万元。

根据2018年11月2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场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沪工商机案处字〔2018〕第200201810025号),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被罚款10.00万元。

根据2018年6月25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自贸市监案处字〔2018〕第410201610027号),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被罚款14000.00元。

根据2016年11月17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黄市监案处字〔2016〕第010201612730号),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广告引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未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未明确表示,被罚款50000.00元。

除此之外,包括奶粉在内的雅培婴幼儿营养品业务近两年的发展出现颓势,早在雅培2019年三季报中就曾表示“中国市场极具挑战”。2020年,2020年雅培实现营收346.08亿美元,同比增长8.48%;实现净利润44.95亿美元,同比增长21.91%。但婴幼儿业务营收却同比下滑0.8%。

近两年受到疫情影响,雅培作为外资品牌在跨境业务上已然面临较大挑战,加之持续下滑的出生率导致中国婴幼儿奶粉市场竞争愈发激烈,而在这样的背景下,无论是发布不当广告,亦或是产品检出香兰素,都将严重影响雅培的品牌力,从而导致雅培在中国市场的颓势更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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