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辅食迎来严监管,大米原料要批批检测重金属
发布时间:2018-12-26 13:55:21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郭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12月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监管的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对每批次大米原料中的铅、镉等重金属项目进行查验,不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同时禁止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谷物类辅食。
大米重金属要求批批检测
《通知》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把关义务,每年对大米、小米等主要原料供应商开展现场审核评估应不少于1次,同时对每批次大米原料的铅、镉等重金属项目进行查验。产品出厂检验时镉的临时限量值等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事实上,婴幼儿辅食中重金属超标问题时有发生。2014年8月,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亨氏联合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铅超标。亨氏方面启动4个批次产品的召回。2013年5月,监管部门公布830份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标称“贝因美”、“亨氏”、“旭贝尔”等品牌的23份以深海鱼类为主要原料的样品有汞含量超标情况。初步调查显示,超标汞主要是由企业使用的深海旗鱼和金枪鱼原料带入。
2018年6月,国家卫健委发布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首次明确规定为0.06mg/kg。这是以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健康指导值为依据,利用我国近年风险监测数据进行了相关研究确定的。
相关专家解释称,食物中的镉通常不会造成急性中毒,但长期大量摄入可能会造成潜在的慢性损害。根据国际通行做法,我国已制定谷类、肉类、奶类等大宗食品中的镉限量标准。但除欧盟以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均未对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限量作出规定。
不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除严格限制重金属外,《通知》还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严格把控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量,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根据国标《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的定义,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是以一种或多种谷物为主要原料,添加适当的营养强化剂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国标除对谷类辅食中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及钙、铁、锌、钠成分有强制要求外,对于烟酸、维生素C等营养物质均表述为“可选择”,在营养素的种类要求上较婴幼儿配方奶粉“宽松”许多,且无年龄分段要求。
然而新京报记者曾在2016年11月调查发现,不少网售婴幼儿米粉品牌均模仿婴幼儿配方奶粉推出了“1段、2段、3段”及“全段”产品,而不同品牌的“配方”五花八门。如英吉利天猫旗舰店所售450g罐装小米粉在包装外形上酷似婴幼儿奶粉,分为1-3段及全段,营养成分多达27种。不过仔细对比可以发现,其各段产品仅在钙、水苏糖、DHA等成分上有少量差异,其余营养物质含量几乎相同。而同样分段的“泸州肥儿粉”,其1-3段罐装婴幼儿谷物辅食仅含有14种营养素;英氏天猫官方旗舰店则显示其钙铁锌米粉有18种营养素……各家辅食几乎均以添加各种营养素或食材为卖点,部分消费者表示难以鉴别。
即便添加营养强化剂,不少企业也难以做到足量添加。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5年-2016年5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了64批次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婴幼儿辅食,其中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不足的产品共46批次,为各类问题之首。
禁止以分装方式生产辅食
《通知》还对委托加工模式进行详细规定,要求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且不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禁止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委托生产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早在2016年5月的《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中就增加了“不应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辅食”,“对不生产最终包装产品的企业将不予颁发生产许可”等内容,剑指婴幼儿辅食生产乱象。
中国品牌研究院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员朱丹蓬介绍,我国婴幼儿辅食行业规模在2013年接近100亿,行业进入门槛低,比较分散,呈现“两头尖”状态——一头是亨氏、雀巢这样的大企业,一头是乡镇小企业,但整个行业尚未进入竞争状态。
一家米粉生产企业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调研材料显示,目前在品牌信赖度方面,亨氏、雀巢等外资品牌占据优势,整个行业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亨氏、雀巢在中国运作这么多年,成绩也不过如此”。
行业分散也滋生了诸多乱象。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江西是我国婴幼儿辅食最大生产基地。 原江西省食药监局曾在2015年对境内婴幼儿辅食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共查扣问题婴幼儿配方谷粉近3万斤。江西79家获证企业中,经整治共注销了37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减少近50%。原江西省食药监局调查显示,这些企业主要存在违规销售许可证已过期的婴幼儿配方谷粉、篡改生产日期等问题。还有部分违法生产转入地下,通过篡改其他品牌配方谷粉生产日期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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