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稻香村品牌负责人谈知产保护 获众多专家关注
发布时间:2019-04-28 13:34:36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
4月25日, 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由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中国办事处共同主办的2019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在京举办。本届论坛共设6个专题论坛,包括“地理标志保护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审查质量 加强专利保护”、“外观设计和企业海外发展战略”、“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保护”等热点话题。本次论坛是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开展的重要活动之一。稻香村作为中华老字号企业中商标争议的代表受邀参加并参与“提升商标审查质效 助推品牌经济发展”专题论坛。
2019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在京举办
据了解,十余年来南北两家稻香村(稻香村苏州简称“苏稻”、三禾北京稻香村简称“北稻”)商标争议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关于商标的归属问题,错综复杂,双方争持不下……目前这一话题已经成为引起社舆论关注,新华网2018年度舆论盘点的食品板块,这一话题排名第三;在刚结束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也就“稻香村”归属问题发问最高人民法院,也引发了新闻热议。
据公开资料显示,稻香村始创于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的苏州观前街,目前已经持续经营246年,是稻香村品牌创立者,也是国家首批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其苏式月饼制作技艺早已被列入到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北稻宣称始建于1895年,由金陵人郭玉生带着稻香村的伙计来京,在前门大栅栏观音寺外大街开设的“稻香村南货店”是其前身,但公开的资料显示,现北京稻香村是由创始人刘振英于1983年创立,并没有传承老北京前门稻香村的正宗衣钵;刘振英本人并非老北京前门稻香村传承人,也没有传承其任何制作技艺。
2003年至2008年,苏稻两次将所拥有的稻香村糕点类商标授权北稻使用,并本着做大做强民族品牌,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稻香村”这一民族品牌的精神未收取北稻任何费用,但北稻在被授权期间却因不明原因违背商标法成功注册“北京稻香村”、“三禾北京稻香村”后以苏稻所拥有的“稻香村”商标与其商标近似为由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丰台法院、东城法院等多地起诉苏稻,要求苏稻停止使用“稻香村”商标并赔偿3000万元。随着两者旷日持久的商标之战造成了食品、糕点行业内企业间合作的负面影响,制约了中华老字号民族品牌“稻香村”健康有序的发展。
稻香村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主任、品牌负责人刘志勇
稻香村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主任、品牌负责人刘志勇在“提升商标审查质效 助推品牌经济发展”分论坛中阐释了三点个人困惑:
困惑一:被授权人诉授权人,是何逻辑?
在全国范围内,苏州稻香村依法维权打假的行为均受到各地各级法院认可,得到了支持,但在和北京稻香村的系列诉讼却显得“力量薄弱”。
苏州稻香村在各地打假维权中均被多家法院均认定侵权企业突出使用文字“稻香村”是对苏州稻香村“稻香村”商标的侵权并获得支持,苏州稻香村拥有的糕点类“稻香村”商标申请注册于1982年,早于北京稻香村1983年的企业成立时间。而且在2003年到2008年期间,苏州稻香村曾两次授权北京稻香村使用苏稻拥有的糕点类“稻香村”商标,而北京稻香村却诉苏州稻香村商标侵权并被相关法院支持。授权人、权利人被被授权人诉其商标侵权并获得支持,匪夷所思!是否违背诚信原则?是否尊重字号及注册商标在先权?
苏稻曾授权北稻使用糕点类“稻香村”商标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困惑二: 地名+稻香村成功注册,是否合理合法?
在苏州稻香村已经拥有糕点类“稻香村”商标的基础上,北京稻香村用地名+稻香村在糕点类目进行注册,并且其注册本身是在苏州稻香村两次授权许可北京稻香村在糕点上使用“稻香村”商标期间,是否具有恶意性?如此狭窄的3006类别上苏州稻香村拥有在先权益的范围内北京稻香村获准注册,是否违法了《商标法》的规定?若这种注册模式得到支持,其他公司势必开始效仿北京稻香村公司申请注册并使用“地名+稻香村”商标,如“香港+稻香村”、“澳门+稻香村”,以搭稻香村的便车,亦会对我国法律规定的基本商标注册制度和商标许可使用制度造成不利影响,更不利于消费者辨认,甚至会产生诸多笑话,这种违规违法的注册行为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经笔者了解,在糕点类别北京稻香村商标获准注册后,各地相继出现江苏、吉林、山东等地域名加+稻香村的商标注册申请,但均因苏稻有糕点类“稻香村”商标在先权而被驳回。
刘志勇在论坛现场表示:这一现象是否存在标准及裁量不统一的情况?苏州稻香村已经依法对糕点类“北京稻香村”商标提起无效诉讼,目前案件在北高院审理中。
困惑三:已有商标改进性注册,为何不通?
苏州稻香村在符合企业经营的正常延展性注册扇形“稻香村”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苏稻在原有3006糕点类别的基础上仅将圆形图章变为扇形图章进行申请注册,这原本是企业正常发展的改进性注册,可竟然被北京稻香村申请异议,且判决中完全不顾及苏州稻香村对“稻香村”品牌二百余年的贡献,仅就北京稻香村成立以来对北京地区的贡献据以定案,亦是倍感困惑。
据笔者了解,这一案件正在最高检抗诉中。
一家企业、一个品牌能够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需要经年累月的历史累积及消费者品牌口碑持续积累。近两个半世纪的持续传承让苏稻从苏州观前街前店后坊的手工业单一门店发展成为在全国拥有10家现代化生产加工中心、700余家门店、天猫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连年取得糕点类、月饼类销售优异成绩、出口至海外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型产销型食品集团,其中付出的努力与艰辛难以言表。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李明德在谈及南北稻香村商标纠纷时曾表示:首先要尊重历史沿革,尊重商标注册的顺序,尊重北稻曾从苏稻那里获得过的“稻香村”注册商标的许可协议,明确各自商标的归属权。
刘志勇在本次论坛中表示:我们希望能够通过“提升商标审查质效 助推品牌经济发展”这一议题呼吁专家及相关部门,真正实现对中华老字号“稻香村”的保护,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春田在谈及此案时所说:在一个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法治清明、知识产权法制基本完备的国度,处理本案要考察的不是法官的“专业素质”,而是他们的人格、精神素养与职责担当。对此案,社会公众期待一个理性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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