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盛思特饮用水公司贝思特桶装水不合格 此前被两次行政处罚过
发布时间:2020-11-13 14:12:41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
2020年11月12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标称天津市盛思特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贝思特包装饮用水(18.9L/桶、20200828)铜绿假单胞菌CFU/250mL不合格,检验结果为6,3,6,12,3,标准值为n=5,c=0,m=0。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如果桶装水的消费周期较长,营养要求较低的铜绿假单胞菌可生长繁殖,可能会引起味道、气味和浊度的改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有相关规定,明确了铜绿假单胞菌在该类饮用水中的最大允许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水源带入,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不严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除上述不合格批次外,今年内天津市盛思特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还有2批次被检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均为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2020年3月9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据该通告,天津市西青区三江源水站销售的,标称天津市盛思特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盛思特纯净水(生产日期:2019年11月24日;规格型号:18升/桶),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n=5,c=0,m=0 CFU/250mL,实测结果为7,9,0,0,0 CFU/250mL。
2020年1月17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其中,天津市南开区聚文缘家政服务中心销售的标称天津市盛思特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美登高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8.9升/桶 生产日期/批号:2019/10/22),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规定的要求。检验结果为3,5,0,0,0,标准值为n=5,c=0,m=0。
另外,据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27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稽罚〔2019〕68号,2019年12月9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发现天津市盛思特饮用水有限公司成品库内放有48桶待销的健力活水,规格18.9L/桶。后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在其产品上未标注生产日期,涉案产品于2019年12月8日生产。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产品采取了查封行政强制措施。涉案产品经锐德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检验后,判定为标签不合格。
另据企查查显示,2020年2月,天津市盛思特饮用水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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