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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批次“天香坊”吊炉锅巴菌落总数超标

发布时间:2021-03-31 14:25:41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眉县首善镇好又多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陕西天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陕西哈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天香坊吊炉锅巴(烧烤味,生产日期:2020-09-11),菌落总数检测值为2.9×104;7.3×104;7.3×104;7.6×104;7.6×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营养成分,加速食品腐败变质。

据了解,陕西天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自称目前是宝鸡市最大、最规范的烘焙主食生产企业,先后获得全国优秀食品龙头企业,陕西省烘焙十佳企业,宝鸡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同时“天香坊”商标荣获陕西省著名商标。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3月1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标称陕西天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陕西哈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天香坊吊炉锅巴(麻辣味)(生产日期2020-08-03,规格型号105克/袋)也曾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另外根据2017年11月16日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宝陈市监行罚字[2017]103号),陕西天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天香坊吊炉锅巴”,被没收违法所得97.98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2017年12月6日,原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宝)食药监食罚(2017)7号),陕西天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的小酥肉铬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被罚款60000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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