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聚焦

再3批次大连靳窖米香型白酒被检出甜蜜素 已累计10次

发布时间:2021-05-24 10:45:47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

2021年5月13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1年第10期)。

标称大连甘露王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连靳窖米香型白酒(靳窖、500mL/瓶、2019/6/28)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0042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标称大连甘露王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连靳窖米香型白酒(靳窖、248mL/瓶、2017/5/18)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00952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标称大连甘露王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连靳窖米香型白酒(靳窖、248mL/瓶、2017/6/18)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00985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经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1年第6期)显示,标称大连甘露王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连靳窖米香型白酒(靳窖、500mL/瓶、2018/8/1)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00344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甜蜜素是以环己胺为原料制成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或为改善产品的口感,在白酒中添加甜蜜素等甜味剂来调节风味等。长期过量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据大连市市场监管局通告,在2020年元上源(大连)生态酒有限公司(原大连甘露王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连靳窑米香型白酒”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6批次样品抽检中均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第三方数据显示,大连甘露王商贸有限公司为曾用名,现用名元上源(大连)生态酒有限公司。公司今年已有两次行政处罚,处罚事由均为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责任编辑:陈思

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聚焦稻香村、泥人张等老字号典型案例。【详情】

奶粉食用指南 守护宝宝健康成...提供奶粉喂养指南,解读奶粉配方成分,帮助新手爸妈理性选择奶粉。【详情】

点滴营养,绽放每个生命蒙牛乳业推动营养知识普及、提升国民健康水平。【详情】

第29届中国厨师节展大师厨艺,品津门美食,挖掘特色饮食文化。【详情】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新华网食品 | 中国经济网食品 | 人民网食品 | 央视网美食 | 光明网食品 | 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 | 红餐网 |

关于我们ABOUT US

中国网食品频道坚持“给你一个真实的中国”的永恒追求,融合各地民族风俗、地方特产,延伸至整个食品行业,展示中国食品丰富性、多元性,搭建中国食品展示平台。

联系方式CONTACT WAY

新闻热线:010-88564110

投诉建议:010-88564110
电子邮箱:

foodchina01@126.com

版权说明COPYRIGHT NOTICE

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中国网食品”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