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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吉友湟源醋实业、湟源日月山醋业再因食醋不合格被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10 11:00:47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李红茹

2021年8月7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1〕年第20号)。

其中,湟中县上五庄富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海吉友湟源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吉友湟源陈醋,规格型号为300g/袋,生产日期为2021-02-27;湟源香醋,规格型号为300g/袋,生产日期为2020-11-20,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湟中区康川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海湟源日月山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日月山陳醋,规格型号为300ml/袋,生产日期为2021-02-02,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青海吉友湟源醋实业不久前被检出2批次醋1批次酱油标签不符合规定

不久前,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1〕年第18号)显示,青海吉友湟源醋实业2批次醋1批次酱油、湟源日月山醋业3批次醋标签不合格。

西宁城东青徽超市泰宁店销售的标称为青海吉友湟源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湟源香醋,规格型号为300g/袋,生产日期为2021-05-07;吉友湟源陈醋,规格型号为300g/袋,生产日期为2020-09-18,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西宁城东青徽超市泰宁店销售的标称为青海吉友湟源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规格型号为30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1-05-07,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不符合GB7718-2011条款4.1.10产品标准代号的要求(该产品的执行标准应为GB/T18187-2000)。

青海吉友湟源醋实业有限公司曾因食醋标签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被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过。

在今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7号〕中也显示,青海省西宁一家亲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青海吉友湟源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湟源老醋王(酿造食醋)(800g/瓶、吉友+图形商标、2020/10/8),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结果为0.616g/kg,标准值为≤1.0g/kg,产品包装标签要求/明示值:不添加任何防腐剂。

第三方数据显示,青海吉友湟源醋实业有限公司2005年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荣获首届青海省“高原特色”名牌产品;2006年7月被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知名商标”,2009年6月被批准“中国著名品牌”,同时赋予“国际清真食用品展销金奖”,2009年被评为“青海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

青海湟源日月山醋业同样曾被检出3批次醋标签不符合规定

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1〕年第18号)中,青海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城东中发源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湟源日月山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湟源香醋,规格型号为300ml/袋,生产日期为2021-01-01;日月山陳醋,规格型号为300ml/袋,生产日期为2020-12-12,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不符合GB7718-2011条款4.1.10产品标准代号的要求(该产品的执行标准应为GB/T18187-2000)。

西宁城东青徽超市泰宁店销售的标称为青海湟源日月山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湟源香醋,规格型号为300ml/袋,生产日期为2021-01-01,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不符合GB7718-2011条款4.1.10产品标准代号的要求(该产品的执行标准应为GB/T18187-2000)。

第三方数据显示,青海湟源日月山醋业有限责任公司曾因生产的标称2018-02-07批次的日月山陈醋产品抽检总酸不合格被行政处罚。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标签不合格不会影响产品品质,但是食品标签是生产企业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在制作过程中应秉持“真实准确合规、不误导、不欺骗”的原则,宣传产品的同时,能为消费者的购买提供正确指导,应确保相应信息让消费者能找得到、看得懂、算得清,让消费者对应获得的信息一目了然,安全消费、明白消费、快乐消费,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标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者对食品标签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不到位,造成标签标示不符合相关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造成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食醋中最大限量值为1.0g/kg。该批次产品中苯甲酸及其钠盐检测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是由于该批次产品包装标签标示为“不添加任何防腐剂”,所以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标示要求。食醋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未按标签标示生产。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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