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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批次蔬菜制品二氧化硫超标 山东腾香园食品公司腌渍食用菌防腐剂超标

发布时间:2019-04-02 11:04:09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4个城市的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蔬菜制品等3大类食品282批次样品开展了评价性抽检。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7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哈尔滨市呼兰区好又多连锁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茌平县菌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杏鲍菇(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3-2),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佳木斯俊梅洗涤化妆品有限公司学城化妆用品卖场销售的标称农安县于丫酸菜厂生产的于丫酸菜(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7-20),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一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为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差而超限量使用;二是企业在使用时未能准确计量。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加工处理,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应超过0.1g/kg。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生产加工过程管控不到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桦南县新华家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东腾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腌渍食用菌(香辣金针菇)(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8-7),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混合使用多种防腐剂,致使该产品中的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防腐剂为低毒、安全性较高的品种,但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

特别提示消费者,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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