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回应成被执行人:未收到法院材料,一定配合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31 15:13:34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白金蕾
3月31日,针对被列为被执行人一事,永辉超市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我们还未收到法院的相关材料,一定会配合法院工作的。
执行信息查询网站显示,2020年3月30日,永辉超市运营主体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40.29万元,执行法院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案件号为(2020)浙0302执1459号。
企查查数据显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95.7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轩松。
知情人士透露,案件是由于项目纠纷,对方为温州城投背景,双方协商未果。知情人士称,永辉方面认为,该项目层高不够不能满足相关要求,不符合合同要求。招商不理想,极有可能不能满足合同中开业率条款约定的开业率,对方构成预期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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