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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乌蒙酒业黔露凌酒酒精度不合格 乌蒙酒业系失信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20-08-14 13:51:44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

2020年8月13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2期)。

标称贵州乌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黔露凌(浓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结果为43.7%vol,标准值为41.0-43.0%vol。

企查查显示,贵州乌蒙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余德富。2018年8月25日,余德富被限制高消费。2018年12月22日,贵州乌蒙酒业有限公司被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欧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省惠水县好花红酒厂生产的黑糯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结果为20%vol,标准值为17-19%vol。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标称六枝特区青塘山泉水厂生产的山巅清泉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3CFU/250mL;2CFU/250mL;3CFU/250mL;4CFU/250mL;21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标称贵州迎峰山泉绿色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3CFU/250mL;6CFU/250mL;2CFU/250mL;3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标称贵州智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宫御膳冰杨梅(果蔬汁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60CFU/mL;210CFU/mL;92CFU/mL;150CFU/mL;250CFU/mL,标准值为n=5,c=2,m=100CFU/mL,M=10000CFU/mL。

贵州省瓮安县华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忠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忠意高粱粑,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85000CFU/g;120000CFU/g;97000CFU/g;87000CFU/g;1100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

贵州省瓮安县华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忠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忠意饵块粑,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37000CFU/g;44000CFU/g;48000CFU/g;57000CFU/g;410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2015)规定,糕点中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规定,液体饮料[活菌(未杀菌)型乳酸菌饮料除外]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4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2CFU/mL。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或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标称贵州好未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原味花生(熟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95g/100g,标准值为≤0.50g/100g。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产品中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劣质原料进行生产,或是企业的生产工艺不达标,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也可能是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所致。

贵州德旺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万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磨浓香黑芝麻糊,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2.8mg/g,标准值为≤5mg/g。

酸价(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既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导致肠胃不适。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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