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龙泉包装饮用水、清溪包装饮用水检出致病菌
发布时间:2020-08-14 13:56:14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
2020年8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03期)。
来宾市兴宾区清龙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清龙泉包装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3.0×102CFU/250mL、④10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广西来宾市新新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溪包装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5CFU/250mL、②1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43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情况,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生产管道、设备和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所致。
广西桂平市皆用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0453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根据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豆芽使用4-氯苯氧乙酸的情况,原因可能是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而违规使用。
责任编辑:陈思点滴营养,绽放每个生命蒙牛乳业推动营养知识普及、提升国民健康水平。【详情】
第29届中国厨师节展大师厨艺,品津门美食,挖掘特色饮食文化。【详情】
农资经营讲诚信 农安信用保安...2019年质量兴农万里行再出发!【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新华网食品 | 中国经济网食品 | 人民网食品 | 央视网美食 | 光明网食品 | 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 | 红餐网 |
中国网食品频道坚持“给你一个真实的中国”的永恒追求,融合各地民族风俗、地方特产,延伸至整个食品行业,展示中国食品丰富性、多元性,搭建中国食品展示平台。
新闻热线:010-88564110
投诉建议:010-88564110
电子邮箱:
foodchina01@126.com
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中国网食品”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