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聚焦

控股股东诉南方露露案被驳回,承德露露称对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

发布时间:2021-01-20 11:48:57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王子扬

1月19日晚间,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露露”)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冀05民初123号,针对承德露露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诉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等的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法院驳回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驳回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承德露露称,其于2019年3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起诉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诉讼受理期间,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上诉至最高法,后最高法裁定本案移送至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6月10日召开庭前会议,并于2020年6月11日、9月10日、9月11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中,承德露露于2006年与露露集团(霖霖集团前身)签署《无形资产转让协议》《无形资产转让补充协议》,斥资30100万元购买“露露”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该事项经过承德市政府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的批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依法办理了过户手续。

承德露露方面表示,在此商标专利购买过程中,由于时任承德露露董事长的王宝林以及王秋敏、林维义和杨小燕等人,私下与露露南方公司等单位秘密签订了与《无形资产转让协议》承诺事项相违背的《备忘录》《补充备忘录》,且签订各方长期持续隐瞒。致使承德露露斥资30100万元购买的是已被露露南方公司侵权使用的“露露”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导致公司目前商标不完整,市场不统一。

经过审理,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万向三农集团公司提出的确认《备忘录》《补充备忘录》无效的诉讼请求由于已经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不能重复认定和判决,故驳回原告(反诉被告)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而露露南方公司反诉万向三农集团恶意诉讼等请求,由于证据不充分,也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承德露露在公告中表示,由于《备忘录》《补充备忘录》内容实际上有利于露露南方公司而完全不利于承德露露,分割了承德露露应当享有的零售市场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彻底限制了承德露露对复合纸软包装“露露”牌杏仁露的生产权。上述合法权益的损害,给承德露露造成了重大不利影响,但目前暂无法准确估算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责任编辑:陈思

奶粉食用指南 守护宝宝健康成...提供奶粉喂养指南,解读奶粉配方成分,帮助新手爸妈理性选择奶粉。【详情】

点滴营养,绽放每个生命蒙牛乳业推动营养知识普及、提升国民健康水平。【详情】

第29届中国厨师节展大师厨艺,品津门美食,挖掘特色饮食文化。【详情】

科学饮水 健康生活关注中国网食品频道饮用水专题。【详情】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新华网食品 | 中国经济网食品 | 人民网食品 | 央视网美食 | 光明网食品 | 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 | 红餐网 |

关于我们ABOUT US

中国网食品频道坚持“给你一个真实的中国”的永恒追求,融合各地民族风俗、地方特产,延伸至整个食品行业,展示中国食品丰富性、多元性,搭建中国食品展示平台。

联系方式CONTACT WAY

新闻热线:010-88564110

投诉建议:010-88564110
电子邮箱:

foodchina01@126.com

版权说明COPYRIGHT NOTICE

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中国网食品”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