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聚焦

“金喜猴”被判商标侵权,二审赔偿“金丝猴”仍是3万元

发布时间:2021-06-09 10:55:44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刘欢

6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天眼查APP获悉,奶糖品牌“金丝猴”诉“金喜猴”商标侵权案近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结果为:维持一审原判,即“金喜猴”方面构成商标侵权,但赔偿上海金丝猴公司仍然是3万元。

据判决书,因“金喜猴”奶糖使用了与知名奶糖品牌“金丝猴”近似的商标、包装,2019年,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丝猴公司”)将“金喜猴”生产方山东汇福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福园”)等告上法庭。

2020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金喜猴”产品在显著位置使用了与金丝猴公司商标近似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判决被告山东汇福园停止在其奶糖产品的包装上使用与原告的“金丝猴”商标近似的“金喜猴”标识;赔偿金丝猴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万元等。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金丝猴公司不服,认为一审法院判赔金额过低,并于2021年3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赔偿金丝猴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万元。

对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表示,根据一审法院和已查明的事实,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金丝猴公司实际损失或山东汇福园的实际获利,一审法院判定的赔偿金额并无明显不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月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按照天眼查方式致电金丝猴公司,截至发稿未取得联系。

责任编辑:陈思

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聚焦稻香村、泥人张等老字号典型案例。【详情】

奶粉食用指南 守护宝宝健康成...提供奶粉喂养指南,解读奶粉配方成分,帮助新手爸妈理性选择奶粉。【详情】

点滴营养,绽放每个生命蒙牛乳业推动营养知识普及、提升国民健康水平。【详情】

第29届中国厨师节展大师厨艺,品津门美食,挖掘特色饮食文化。【详情】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新华网食品 | 中国经济网食品 | 人民网食品 | 央视网美食 | 光明网食品 | 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 | 红餐网 |

关于我们ABOUT US

中国网食品频道坚持“给你一个真实的中国”的永恒追求,融合各地民族风俗、地方特产,延伸至整个食品行业,展示中国食品丰富性、多元性,搭建中国食品展示平台。

联系方式CONTACT WAY

新闻热线:010-88564110

投诉建议:010-88564110
电子邮箱:

foodchina01@126.com

版权说明COPYRIGHT NOTICE

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中国网食品”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