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批次月饼不合格 市场监管厅建议从正规渠道购买月饼
发布时间:2019-09-10 11:02:35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
2019年中秋节将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月饼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50批次,均为宁夏本地生产的月饼,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监督抽检项目涉及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
石嘴山市惠农区美伊佳副食超市腾飞分店销售的标称宁夏青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仁玉米月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青铜峡市世纪联华超市销售的标称宁夏宏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式月饼(老五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宁夏食品检测研究院。目前,宁夏宏达食品有限公司已向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了复检申请。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已责成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查清产品流向,并采取召回措施,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依法予以查处。提出复检申请的待复检后依据复检结果予以处理;责成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采取退市、下架封存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目前正值月饼销售旺季,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提醒广大消费者,月饼是中秋佳节的传统节令食品,种类繁多,品种丰富,消费者在选购、保存和食用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一是建议到超市、食品商店等正规渠道购买月饼,并留存购物凭证。选购月饼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散装月饼的盛放容器是否清洁,不要购买颜色或味道异常、无保质期、过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月饼;不要购买无食品标签或标签标注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签的产品。二是购买后要按照产品包装上标示的保存方法进行保存,不宜与其他食品、物品存放在一起。保存时限不能超过产品保质期,食用之前要保持个人卫生,并查看月饼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三是多数月饼中的能量、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较高,不宜过量食用,否则容易引起肠胃不适,特别是老人、儿童和肠胃功能弱者要慎食。
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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