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粽子专项抽检:检出微生物超标、违规使用甜味剂,涉及武汉中百超市
发布时间:2020-06-22 11:03:33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
端午节临近,市场监管总局及时组织开展粽子专项监督抽检。在全国流通、餐饮和生产环节随机抽取212家粽子生产企业的粽子样品568批次,抽检发现2批次样品不合格。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好好多自选商场亲仁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东莞市飞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港式五香肉粽,菌落总数检测值为2.2×104CFU/g;5.8×104CFU/g;1.5×104CFU/g;2.6×104CFU/g;1.7×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大肠菌群检测值为20CFU/g;10CFU/g;100CFU/g;140CFU/g;3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CFU/g,M=10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类粽子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糕点类粽子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类粽子一个样品中大肠菌群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糕点类粽子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
湖北省武汉市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万科嘉园店销售的、标称武汉吴太百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粽,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值为0.016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糖精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类粽子产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糕点类粽子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度,从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另外,市场监管总局表示,目前已收到武汉吴太百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的判定依据异议。
但是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在异议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停止履行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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