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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宏清真肉类公司羊肉检出禁用兽药 山东齐鲁王酒业栈桥牌一瓶白酒检出甜蜜素

发布时间:2020-08-18 14:58:36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

2020年8月17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2期(总第253期)。

其中,济南市市中区金耀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为河北金宏清真肉类有限公司生产的羊肉,恩诺沙星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恩诺沙星检验结果为308.5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氧氟沙星检验结果为145.7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羊肉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标准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氧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氧氟沙星残留量超标,可能因为动物在养殖过程中,养殖户违规使用该类药物;也可能是饲料或饲料添加剂中违规添加了该类药物,导致动物体内氧氟沙星残留量超标。

日照市莒县铭润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为临沂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后腿肉(猪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2535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

磺胺类药物具有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一类人工合成的抗菌药。磺胺类(总量)超标可能是养殖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以及过敏反应等。

菏泽绿源食品蜜枣粽、山东福康园食品奶油食品污染

泰安市东平县丰裕冷食超市销售的标称为菏泽绿源食品总公司生产的华瑞香粽(蜜枣粽),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1900CFU/g;700CFU/g;21000CFU/g;40000CFU/g;62000CFU/g;标准值为n=5,c=1,m=10000,M=100000CFU/g。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10;<10;<10;128CFU/g;3940CFU/g;标准值为n=5,c=1,m=10,M=100CFU/g。

青岛市利群集团青岛瑞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福康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烘焙调理奶油,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200CFU/g ;1200CFU/g ;1000CFU/g ;1000CFU/g ;11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M=10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中规定,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4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50000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中规定,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 CFU/g且至少4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GB 15196-2015)中规定,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山东齐鲁王酒业栈桥牌一瓶白酒检出甜蜜素

烟台市海阳才高置业有限公司丽达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为山东齐鲁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栈桥牌一瓶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初检结果:0.0002g/kg 复检结果:0.00022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甜味剂,目前已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制造中。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生产白酒的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为改善产品的口感,在白酒中添加甜蜜素等甜味剂来调节口感,达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目的,谋求不当利益。

献县本斋穆祥源清真食品公司肥牛检出胭脂红

菏泽市牡丹区两江顺火锅城销售的标称为献县本斋穆祥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理澳洲雪花肥牛,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0020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胭脂红是常见合成着色剂,在现代食品业中应用广泛。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速冻调理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胭脂红。速冻调理肉制品的胭脂红项目不合格,可能是生产厂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为凸显产品色泽,超范围使用。合成着色剂没有营养价值,长期过量食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山东悦泰食品公司碳烤鱿鱼条腐败

烟台市莱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悦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碳烤鱿鱼条,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结果:11.0μg/kg 复检结果:11.7μg/kg,标准值为≤4.0μg/kg。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鱼类特别是海洋鱼类中存在天然胺类物质氧化三甲胺,在氧化三甲胺还原酶、腐败细菌特别是兼性厌氧菌的作用下,氧化三甲胺脱氧被还原成三甲胺,三甲胺是海洋鱼类腐败的恶臭成分,可经亚硝化反应生成亚硝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限量不高于4.0 μg/kg。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原料腐败所致,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N-二甲基亚硝胺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基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主要症状为头晕、乏力、肝实质病变等。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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