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竹叶溪桶装水、贵水出山瓶装水、归兰山桶装水检出致病菌
发布时间:2021-02-04 16:38:34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
2021年2月4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1批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期)。
盘州市贵水出山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省盘州市大山双龙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竹叶溪包装饮用水(18.9L/桶、竹叶溪、2020/9/1),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1CFU/250mL,17CFU/250mL,12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盘州市贵水出山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省盘州市大山双龙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贵水出山包装饮用水(330ml/瓶、2020/8/25),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81CFU/250mL,86CFU/250mL,134CFU/250mL,210CFU/250mL,222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企查查显示,贵州省盘州市大山双龙山泉水有限公司2021年1月13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被罚款1.233万元。
标称贵州归兰山饮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归兰山饮用天然泉水(18.9L/桶、归兰山、2020/8/18),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2CFU/250mL,150CFU/250mL,3CFU/250mL,0CFU/250mL,1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企查查显示,贵州归兰山饮业有限公司2015年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一)责令立即停止侵犯“飞龙雨”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没收、销毁已查封的74桶假冒“飞龙雨”牌饮用水,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2017年因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桶装水被处罚。2020年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被罚款1万元。
归兰山饮业官网称,公司已成功申请注册到“归兰山”天然饮用泉水商标,作为地域产品品牌,具有一定的民族特色。于2003年被评为贵州省质捡协会饮用水专业委员会评选为副会长单位;于2005年最先取得都匀市国家食品安全“QS”认证,成为都匀市在国家质检总局期限内唯一取得该认证的企业,2016年6月评选为贵州省天然饮用水协会副会长单位。2017年3月被贵州食品药品安全促进会评为贵州食品安全诚信建设示范企业。
贵州顶烹食品公司土鸡精不鲜
黔西南州万家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顶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鸡精(454g/袋、2019/6/23),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谷氨酸钠检验结果为5.18g/100g,标准值为≥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检验结果为0.0415g/100g,标准值为≥1.10g/100g。
谷氨酸钠是鸡精调味料的主要成分,它具有特殊的鲜味,主要用于食品、菜肴的增鲜,主要反映了鸡精调味料的品质质量。《鸡精调味料》(SB/T 10371—2003)规定,鸡精调味料中谷氨酸钠含量不得低于35.0g/100g。谷氨酸钠不达标,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产品鲜味可能不足。
呈味核苷酸二钠是一种使用广泛的增味剂(鲜味剂),与谷氨酸钠合用有显著的协同作用,鲜度大增。《鸡精调味料》(SB/T 10371—2003)规定,鸡精调味料中呈味核苷酸二钠含量不得低于1.1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是鸡精等调味品的主要呈味成份之一,是反映鸡精调味料质量的重要指标,该指标不合格主要影响调味品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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