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著名商标“清泉”陈醋风味不佳
发布时间:2021-12-13 16:25:26 | 来源:中国网食品 | 作者:李红茹
2021年12月9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1年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其中,标称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泉陈醋(酿造食醋)(800mL/瓶,清泉+图形商标,2021/3/28),不挥发酸(以乳酸计)项目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360g/100mL,标准值为≥0.5g/100mL。
不挥发酸是食醋中总酸的一种,以乳酸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绵长,柔软可口。《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的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应不少于0.50 g/100mL。不挥发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食醋的口感和风味。造成不挥发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导致。
此前,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也多次因食醋不合格被通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显示,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古交分公司销售,标称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黍子醋(酿造食醋),总酸检测值为4.41g/100mL,标准规定(标签明示值)为不小于6.00g/100mL。
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古交分公司销售,标称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陈醋(酿造食醋),总酸检测值为5.67g/100mL,标准规定(标签明示值)为不小于6.00g/100mL。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销售,标称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泉老陈醋(酿造食醋)被检出总酸不达标。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58号)显示,西宁市城东区鹏成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泉香醋(酿造食醋)被检出总酸不达标。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之一,对于酿造食醋而言,总酸含量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总酸含量未达标提示有勾兑等假冒伪劣的可能。造成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未达到发酵所需的时间;或者是产品配方存在缺陷。
据决定文书号:兴市监稽行罚字[2020]36004号,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因抽查检验不合格被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1532.46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据该公司官网简介,创立于清光绪年间的“清泉醋”传统酿制技艺已被列为山西省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而该公司法人白清泉为“清泉醋”第五代传承人。另外“清泉醋”还曾获得山西省名牌产品、山西省著名商标、吕梁市知名商标等荣誉。
第三方数据显示,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2005年被山西省农产品品牌营销协会授予山西省“十佳品牌产品”荣誉称号,2006年被吕梁市列入“双百双千”重点项目,2008年取得“山西省质量信誉等级AA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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